事發河南省信陽市平橋震雷山風景管理區辛店村居委會
近日本網接辛店村村民舉報稱:該村村委會的工作人員以欺騙的手段讓她簽字變賣自己的耕地成為房地產開發所用,并加著村委會公章的書面承諾,竟然不兌現。找村委會和開發商講理,開發商竟翻臉無情,還動手打人……
我叫汪秀華 女 63歲 漢族,現住信陽市平橋震雷山風景管理區辛店居委會二組,2013年9月26日,由震雷山管理區副書記翟晨東帶隊,副主任胡休良.會計王重陽到我家做征地開發工作,需要征我家土地5.15畝建辛店安置小區。當時征地價格為四萬二每畝(4.2萬元/畝)我不同意,沒有談妥,然后翟晨東書記說,要不給你家搞兩個正常安置戶頭,征得三人同意。由王重陽執筆給我寫了一份承諾書(詳細內容見附件)。翟圣東書記讓副主任胡休良、會計王重陽共同簽字確認,并加蓋居委會公章,當初我要求翟圣東書記簽字,他說有副主任與會計簽字是一樣的,簽了承諾書后,我就收到征地補償款合計貳拾壹萬六千三百元后,就讓我抓緊時間把地面上的板栗樹共計三百零五棵(305棵)樹砍掉。
從2013年9月26日到2015年10月5日承諾書一直在手中珍藏。在這兩年中,安置房開發建設完成。所有安置戶選房付款,我沒有得到任何通知。在2015年10月6日早上九點多鐘,我帶著承諾書找當時經辦人副主任胡休良和會計王重陽,會計王重陽說,找村支書胡善良(居委會書記)和震雷山管理區的三把給予安排。10月7日早上,我再次找會計王重陽問胡書記和嚴書記怎樣答復,王重陽告訴我村支書不承認此承諾書。翟圣東書記因工作已調任其他崗位,由嚴書記接任辛店住隊(嚴書記對承諾書確實不知情)。我又找到村支書與嚴書記問為什么不認可,村支書說你去找誰給你簽字寫承諾書的誰給你兌現,我們不管。我說如果承諾書不算數,別怪我不讓你們在我地面上施工,村委會①不承認②不處理;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就直說不讓在我地上施工,我就阻止在我地面上施工。
施工方糾集社會閑雜人員與社會混混,對我進行辱罵,(此行為震雷山派出所工作人員當時在現場可以作證)。開發商帶派出所工作人員到現場,對我進行恐嚇并用警車帶我到平橋公安分局地下室詢問并做筆錄。次日上午開發商又組織派出所人員出警十幾人,拿著手銬要給我戴上、我不從,問派出所,我觸犯了哪項法律條款,派出所指導員說不走抬上車,說罷五六個民警將我推到在地,等我醒來時,我已經躺在信陽市第四人民醫院門診觀察室(后經了解是我暈倒后派出所民警打120救護車,將我送到醫院,有會計王從陽隨行)。
當日下午村支書與嚴書記通知我去村委,用恐嚇、威脅等話語,說不可能有戶頭給我,我就問村支書和嚴書記說:第一承諾書是副主任胡休良和會計王重陽當時征地在翟圣東書記的指示下給寫下的承諾書;第二我的征地補償款是最低的補償標準4.2萬元/畝;在此期間,我多次去村委找胡書記,他都推脫。去管理區找肖書記他不但不處理,還對我們大發脾氣。
11月10日我看到有人又在我土地上施工,我就去問施工方,我的問題沒有解決,你們怎么又在我地上施工。正在理論時,吳老憨(吳著強)帶著一幫黑衣青年跑過來,對我進行辱罵,吳老憨把我掀翻在地,我慢慢還沒站穩,吳老憨用裝有土的鐵鍬朝我的右腿產過來,當時把我產倒在地。吳老敖(吳著紅)和吳老憨(吳著強是兄弟關系)說讓吳老憨把人帶走,這里交給我來搞,吳老敖走到我身邊,問我這地是不是你搞的,還沒等我說話,他就把我打倒在地,又用腳猛踹我的腹部和我的右胳膊。這時候,110和同村支書來到現場,要我隨110一起去第四人民醫院就診。
11月11日我路過我地塊時看到有人在我土地上施工,我上前理論時施工方老趙就指著我大罵。指使他的小工將我甬倒,就勢踢我一腳。沒等我站起,陳老二走過來抓住我的衣服連摔幾下,把我的衣服撕爛。
請問我征地時的承諾為什么一直拖延至今未果。
望領導給予建議、督促,給老百姓一個公正、廉明的處理意見。來源:看信陽網